填报单位(盖章)
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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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出国旅游领队人员资格审核 |
子项名称 |
无 |
审批部门 |
湖北省旅游局监管处 |
办理类型 |
□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 □联办件 |
审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审批 ■其他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8条: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第39条: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学历、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2、《关于执行<旅游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局旅发[2013]280号)中“关于第39条领队证的取得”规定:相应的学历是指大专以上学历,相应的语言能力是指与出境旅游目的地相应的语言能力,相应的旅游从业经历是指2年以上旅行社相关岗位从业经历。 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10条:领队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领队证。 4、《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5条: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
审批范围及条件 |
申领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三)可切实负起领队责任的出境旅游旅行社人员; (四)掌握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有关情况; (五)大专以上学历; (六)2年以上旅行社相关岗位从业经历; (七)经省旅游局培训,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 (八)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并由所在旅行社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
法定办理期限 |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
承诺办理期限 |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 |
特别程序及期限 |
无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无收费 |
申请材料 |
各出境旅游旅行社、分社应按照新办、换发、遗失补办等3个办证类别提交申请材料。 (一)新办 1、《湖北省出境旅游领队证申请人员名单汇总表》并提供电子文档(附件1); 2、《湖北省出境旅游领队证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4、导游证原件及复印件,导游证2年一以下者需提交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5、旅行社与领队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6、社保部门出具的旅行社为申办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换发 1、同(一); 2、领队证原件。 (三)遗失补办 1、同(一); 2、刊有该领队证遗失声明作废的报纸(需注明领队姓名、单位,遗失领队证的编号、卡号及有效期等内容)。 |
材料审核标准 |
形式审查 |
证照批复名称 |
出境旅游领队证 |
证照批复样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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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窗口接待、监管处审查、分管副局长批准(详见表二) |
办理部门 |
省旅游局监管处 |
办理地点 |
武昌武中北路98号湖北省旅游局4楼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
咨询建议方式 |
027-87124842 |
监督方式 |
电话 027-87124846 网址http://www.hubeitour.gov.cn 信箱 hubeitour@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8号湖北省旅游局监察室 |
公众网上 办理链接 |
□有 网址: □无 |
年办理量(估) |
100以上 |
年咨询量(估) |
500以上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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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领队人员资格审核外部流程图
(10个工作日不含出证邮寄时间)